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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首家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落户盘龙

       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简称“青研中心”)和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简称“盘龙司法项目”)共同建立的该研究基地获得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并由盘龙区关工委进行直接管理。该基地的建立标志着盘龙区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在全区内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违法犯罪预防的工作。

        当天,在来宾的热烈掌声中,盘龙区常务副区长梁崑与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共同为新建成的研究基地揭幕。出席当天挂牌揭幕仪式的还有盘龙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关工委、未保委、共青团、妇联及英国救助儿童会等多家单位的代表。

        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是盘龙区人民政府与英国救助儿童会共同开展的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内容的合作项目。据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姜敏介绍,该项目实施近7年来,摸索出了一些推进青少年司法保护的做法,也初步形成了一套被业内人士称为“盘龙模式”的工作机制。

        直属于共青团中央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从2008年年底起,就与盘龙司法项目办公室合作,共同启动了“盘龙区触法未成年人司法分流与社区矫治模式”的课题研究。据青研中心负责人陈卫东先生介绍,“在与盘龙司法项目开展课题研究的过程中,我们看到项目在实践操作层面的很多做法使不少儿童、社区和实务工作者受益,也在学术层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操作性概念。这让我们萌发了与司法项目共同建立云南第一个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的想法。”

        双方希望,研究基地能把盘龙的项目经验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及违法犯罪预防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信息分享、课题研究或实践项目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资料参考的经验借鉴。目前,双方历时9个月的课题研究刚刚结束,研究报告及项目推广手册的撰写已基本完成。

        研究基地建立后的首项工作就是对盘龙司法项目推广手册进行反馈和完善,并就下一步的项目推广着手进行准备工作,通过更多能符合多种地域情况的实践为改进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和立法提出对策性建议,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提供参考。

        青研中心从2007年起开始启动“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并进行了初步试点。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先后与四川省成都市第52中学、深圳市育新学校、广东省新穗学校、上海市嘉定学校等6家单位和机构合作建立了6个“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并与这些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成效显著。青研中心计划在2009年将在全国范围内与更多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或机构合作,再建立2~3个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