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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启动第三期

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办公室、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代表出席了当天的启动仪式。

救助儿童会从2002年开始与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合作实施未成年人司法试点工作,截至2010年已经顺利地完成了2期为期7年的项目工作。通过‘司法分流’和‘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避免轻微触法的儿童进入监禁场所,让他们能留在社区和家庭接受帮助,自我改正,并且通过创造一个关爱而又不失专业性的社区矫正和支持体系,让这些孩子能有机会回归社会。

通过前两期工作,项目已经探索并发展了以社区为基础、多部门合作的“盘龙模式”,推动“司法分流”的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在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及学校不良行为早期预防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到项目第二期工作结束时,救助儿童会已经帮助盘龙区913名涉案未成年人通过司法分流回到了社区,占近5年来涉案未成年人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多。

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经理姜敏介绍,司法项目是国内首个在少年司法领域的试点项目,项目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得到政府部门和司法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者的关注和认可。“在2010年底的首届中国少年司法论坛上,我们系统地介绍和分享了项目多年来的实践工作,及在推进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和少年司法理论实践探索中的一些心得体会。项目的一些实践活动和探索在此次论坛上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

在第三期项目工作中,项目将会把前两期工作实践的做法和经验推广到红河州蒙自市、大理州大理市以及玉溪市红塔区,以在更多的地区通过实践使其更加完善;并构建起为弱势儿童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的网络,同时通过研讨会、论坛等形式进行交流和宣传以推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推动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个完善。

救助儿童会云南项目总经理刘丽菡介绍说,荷兰驻华大使馆一直非常支持项目工作,为项目的三期工作提供了项目资金。项目第三期的工作将由救助儿童会将和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实施。

在当天的项目启动仪式上,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宝三作了重要讲话。张主任强调,相关各市州的关工委必须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司法分流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真学习盘龙区经验,明确未成年人司法分流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认清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责任,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熟悉试点方案,弄清楚试点的方法步骤。

“这必将对重点青少年的帮教和服务工作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全省各州市和各县市区都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办公室,而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和预防办的工作是紧密相连的。”出席当天仪式的团省委权益部副部长、云南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办公室副主任吴琳结合我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谈了对项目的感受,同时她表示,在项目下一步的具体实施推动中,省预防办和项目点州市预防办都将对项目工作给予可能的最大支持,积极促进项目发挥综合的作用,争取把项目工作在各个试点都开展好。

启动仪式结束后,项目为来自云南省、大理州、红河州、玉溪市等省市区各级关工委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安排了为期1天半的培训,内容包括“合适成年人”工作程序及内容介绍、《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学习和讨论等。让他们通过学习盘龙经验,就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及下一步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 启动会现场
  • 参会合影
  • 项目经理姜敏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