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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儿童会应邀参加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分享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经验

9月27日至28日,由民政部举办的第九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成为本届会议的重要议题,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救助管理工作第一线的代表,包括98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地区的代表汇聚一堂,交流探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救助儿童会儿童保护/反对拐卖项目组的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分享了工作经验。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初见成效,要求各地逐步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将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延伸,形成“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干预帮扶”联动反应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强化试点工作组织保障,为全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做出不懈努力。

作为本次会议的承办方,长春市民政局局长徐连东首先分享了长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机制创新。他介绍说,长春市民政局与团市委合作设立了“12355”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热线,将“12355”热线纳入“12345”市长公开热线统一管理,针对不同情况,将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个案提交各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分流办理。这样做可以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个案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南京市是救助儿童会与民政部合作,在全国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试点地区之一。南京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戴阿根在发言中分析了传统的“站内临时性救助”与当前倡导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之间的关系。他认为,首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救助”外延进一步扩大——传统的服务对象是外地流入本市的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地点主要是救助站站内和街面;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服务对象是全体未成年人,重点是基本权益无法保障或受到侵害的困境未成年人,工作地点延伸到社区、救助站和街面,其中社区是重点。其次,“救助”职能进一步拓展——传统的救助方式主要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庇护、基本生活保障和教育矫治;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则以“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为主导,由机构救助向家庭监护干预扩展,由临时庇护向社会工作长效服务延伸。戴站长认为,多元协作的加强是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另一新特征——传统救助主要是公安部门和民政救助保护机构之间的配合,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要求发挥民政、公安、司法、群团组织、社区等多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协作功能。

此外,来自陕西、海南、广东和广西的救助管理站代表也做了交流发言,多位代表在发言中提出,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包括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公益机构,参与帮扶困境未成年人的工作。虽然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但对政府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积极引入专业社工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服务这一发展趋势已经形成共识。

在此次交流会上,来自上海政法学院的姚建龙教授为民政和救助管理站的一线工作人员主讲了主题为《国家亲权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若干问题》的讲座,与会者还参观了长春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宽城区团山街道。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直是救助儿童会的重要工作领域。近年来,救助儿童会与民政部在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领域开展了深入合作。2014年4月,救助儿童会与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建立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模式”,双方希望通过探索,初步构建出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推动建立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各类保护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帮助监护缺失或监护失当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

(摄影/赵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