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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儿童会为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言献策

  我国目前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是什么?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家长和公民个人等利益相关者如何参与学前教育并对其发展做出贡献?1月23日,救助儿童会举办了“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研讨会,发布了最新论证报告,提出应建立起利益相关者之间权、责、效合一的联合协调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为了更好地了解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的现状,厘清政府、企事业、社会机构、家长和公民个人参与学前教育的方式和作用,救助儿童会委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选取了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潍坊市等8个行政地区和美国、芬兰2个国家,以个案研究的方式对当地的学前教育模式进行了研究,初步形成了《利益相关者参与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论证报告。

  在此次研讨会上,此次研究的负责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易凌云女士首先为大家介绍了研究报告的主要成果。易凌云认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以及相关政策,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易研究员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话来解读“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大多数幼儿园是普惠性幼儿园,大多数适龄儿童都能进入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大多数成本由公共财政承担,大多数家庭困难的儿童都能得到政府资助。”

  在分析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利益相关者”和他们的不同作用时,易研究员逐一分析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家长和公民个人的不同角色。“政府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者、生产者、投入者、培育者和监督者,市场发挥着竞争机制、权力分散和协调分工的作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对学前教育资源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而家长既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受益者,也是成本分担者。”

 易研究员认为,在参与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相关者中,政府无疑起到关键性的主导作用,承担着多种具体的职责,其中的重要职责就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目前我国学前教师队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数量不足、专业发展水平不高。

  她最后指出,我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理念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这就要求建立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责、效合一的制度,更加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分工。”

  在此次研讨会上,来自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教体局的王瑛女士和云南省墨江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的李云女士分别向与会者介绍了洪雅和墨江在儿童早期发展领域的探索。救助儿童会教育项目经理刘铭对机构在儿童早期发展领域的工作做了介绍,云南教育项目官员景小娟女士与大家分享了对项目工作的思考和对当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如将早期发展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优良的干部予以保障等。

 儿童乐益会和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的伙伴们也分享了他们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的经验。

关于救助儿童会开展的儿童早期发展项目:

   救助儿童会为弱势儿童群体提供早期发展服务,帮助中国的年轻一代实现良好的人生开端。在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人口聚集区,我们建立了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和以家庭为基础的儿童早期发展小组,并以中心/小组为平台,开展各种活动,为家长提供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儿童健康、营养、早期发展和正面管教的知识,提高他们全面支持儿童健康成长和发展的能力。同时,我们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培训交流中心合作,通过开发标准化工具和培训材料,帮助0到3岁的儿童得到高质量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我们还为幼儿园教师开展培训,帮助他们掌握适宜于不同年龄儿童的、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方法,避免幼儿园小学化,并帮助儿童顺利度过幼小衔接。我们还与教育部合作,为中国首部《学前教育法》的制订提供技术支持。

(上图为2014年8月,救助儿童会在云南省墨江县那哈乡那哈村建成开放了一个儿童早期发展中心,经过培训的志愿者在中心为孩子们提供各种服务,摄影——刘春华)